2024年6月28日08时10分左右,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邦泰云璟南区(一期)1#-8#楼、21#-23#楼、43#楼及地下室”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人民政府于9月4日批复该起事故调查结案,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布。
******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制度>的通知》(遂安******有限公司“6·28”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街道办等有关单位人员************有限公司“6·28”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有限公司“6·28”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和《遂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责要求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制度》等有关要求,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讨论,形成一致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有限公司“6·28”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落实情况
******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一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市河东新区应急分局对其给予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单位于2024年10月15日全部缴纳。
2.吴友碧,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项,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市河东新区应急分局对其给予处罚款人民币3.6091万元的行政罚款,当事人已于2024年10月15日全部缴纳。
(二)监管责任单位追究落实情况
市河东新区建交局(质安中心),为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川建发〔2015〕51号)有关规定,其安全监督人员主要采取计划内抽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的方式对本工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直至事故发生前,市河东新区建交局(质安中心)委派到该项目的监督人员对该项目共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及复查共计14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市河东新区建交局(质安中心)监督人员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通过调查,市河东新区建交局(质安中心)虽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该起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存在缺位。市河东新区纪检室于2024年9月14日,给予该单位有关人员政务警告的处分。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管,积极有效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一)事故发生单位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项目现场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全员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改方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会议记录、演练资料等已报市河东新区建交局备案。
(二)属地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街道办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召开安全培训会议1次,认真剖析事故发生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研究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研究制定事故专项整改方案,并向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报备。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整治,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到位。
(三)行业监管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市河东新区建交局(质安中心)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落实警示复盘,深刻汲取“6·28”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研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该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向市河东新区管委会报备。事故发生后,市河东新区建交局(质安中心)立即督促辖区所有在建工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检查现场监管人员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是否完善、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落实情况。
四、评估建议意见
******有限公司“6·28”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的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市河东新区管委会能******有限公司能够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评估整改工作达到法定要求,评估整改合格。
******有限公司“6·28”高处坠落一般生产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代章)
2025 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