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机构办公电脑采购及框架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0733-******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本标包拟选择1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为中汇人寿提供笔记本、台式机、显示器及后续维保服务。具体中标规则、需求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限2年,合同履行满1年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以及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若招标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剩余期限条款自动延续;若招标人决定终止合同,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合同自通知载明日期终止。中汇人寿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4项目性质:货物。
2.5供货期限:合同或订单签订后按招标约定,最晚3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产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
2.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需至少具有一个办公电脑供货实施案例。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及盖章页等)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3.7投标人如非所供产品的原厂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时提供,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3.8投标人未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9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复印件等扫描件发至中招联合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余未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
5.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200元,平台服务费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3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线收退保证金项目。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方可登录、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出具,可在中招联合平台领取电子发票。200元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平台联系方式:010-******。
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审核、确认、购标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购买标书成功后,可在中招联合平台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投标人、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因账号泄露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需递交纸质文件参与竞标,无需在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07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07会议室。
7.3本项目将于上述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为便于现场核对身份,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7.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4.3未按照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八、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联系人:钟可人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7层
联系人:褚仕刚、余梦蝶
电话:******-688、695/******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