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机场工程特种车辆(电动式航空食品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厦门新机场工程特种车辆(电动式航空食品车)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5〕68号 项目类型:货物
******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5-08-04 16:30:00至 2025-08-07 16:30:00。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
******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92.28
项目负责人姓名:卞洪达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59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
质量: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民航现行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本项目设备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调试及验收时间服从项目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第二候选人
******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92.24
项目负责人姓名:徐同超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
质量: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民航现行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本项目设备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调试及验收时间服从项目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88.46
项目负责人姓名:王永蕾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
质量: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民航现行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本项目设备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调试及验收时间服从项目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评标情况: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虹桥机场内迎宾二路300号
电话:021-******
******有限公司
日期:2025-08-04 16: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