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有限公司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5-0021),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询比内容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预估规模:最高响应不含税单价限价,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响应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不含税单价限价见下表:
采购 内容 | 工作范围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响应不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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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顾问项目 | 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 1 | 项 | 28301.89 | 超出以上数量就特定事项对外签发律师函以及法律意见按照实际结算数量×单价结算。 |
根据甲方需要,就特定事项对外签发律师函不超过15份; |
根据甲方需要,就特定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不超过10份; |
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
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或仲裁活动; |
根据甲方要求,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的专项法制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小时;协助甲方法律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等服务; |
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所处行业或所涉及领域相关的新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信息及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信息。 |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甲方所处行业的经典案例提供、撰写和分析,不少于2篇。 |
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
超出以上数量就特定事项对外签发律师函; | 1 | 份 | 471.7 |
超出以上数量就特定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 1 | 份 | 1886.79 |
******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100%费用。
1.4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5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8日17时3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1询比文件获取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后发邮件至******,******有限公司4楼市场管理部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报名供应商询比文件】。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
5.2询比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五楼第1会议室。供应商应为询比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快递单图片及快递单号)询比文件接收联系人:彭虹,电话:******,电子邮箱:******.
5.3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服采招门户(******/portal/index)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 350007
联 系 人:彭虹
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penghong@chinaccs.cn
采购人:******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