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26865-******
项目名称:2025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经费2
预算编号:0025-******4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0
二、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2686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
项目名称:2025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经费2
采购编号:0025-******4
预算金额(元):800,000.00元(国库资金:8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2025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经费2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经费2(包含但不限于: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等食品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任务、评价性抽检任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025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经费共分3个独立项目(项目1:2025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经费1、项目2:2025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经费2、项目3:2025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经费3),投标人可对任意或全部项目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项目,同时不再进行以后项目的中标推荐。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及合同期限皆为预估时间及期限,不能保证因其它可能的因素引致的延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点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四、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9-08起至2025-09-15,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
售价:¥600.00元(人民币)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投标人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投标人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投标人应当在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五、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29 10:00:00(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9 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付荣
联系电话: ******-8004
传真: ******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2、采购人名称: ******管理局
联系人: 何堃
联系电话: ******-2307
传真: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