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产教融合实训楼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FYYC2025-38。
2、项目名称:******学校产教融合实训楼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73800.00 元。
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973800.00元,报价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6、招标范围:预算审核及核对、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含工程建设其他费)审核、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本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移交全部审核资料至建设单位、代管单位为止。(需配合委托人、代管人完成各级检查、审计及巡视工作,直至完成整改为止)。
8、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证明材料:提供法人或******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2.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3.2供应商须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606室
3.方式:现场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代管单位)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6楼
联系方式:杨工 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2606室
联系方式:王工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