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传输系统扩容建设施工废标暨三次招标公告
(2025-JKFDWA-G1001)
因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本次项目废标,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传输系统扩容建设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光传输系统扩容建设(三次)
2.2建设地点:河北廊坊、石家庄,北京门头沟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37.178383(万元)
2.4计划工期:20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5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问,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树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截图(如报名时未注册成功、可先行提供注册承诺书,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截图,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注: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标要求的不予发******委员会判定为准。
5.3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025年9月29日09时0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3层第一会议室
6.3遂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 9月 29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3层第一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监督人办公电话:******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