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澄清答疑公告及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为二个单独立项的项目,为什么只允许中一个项目。
答:多投一中原则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长沙市开福、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项目,项目高度类似,且同时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工程实施范围广,为了保证项目竞争性,避免中标人履约能力不足,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故只允许中一个项目。
问题2:******委员会精神,大力提倡推行机器管招投标,为什么本项目不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办法。
答: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湘发改法规规〔2024〕958 号),本项目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核准,并由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不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模式招标。
问题3:根据合同8.7.2条节点工期延误 30 天或总工期延误 60 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限定承包人退场日期,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发包人按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工程量的70%结算工程款,并不免除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此违约金处罚比例太高,建议修改为处罚上限为合同额的3%。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工期延误将造成重大影响。
问题4:合同协议书中的质量标准与投标人须知1.3.3的质量标准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中以哪个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1.3.3为准。
问题5:合同专用条款8.7.2条未对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金额约定,请问投标函附录中如何填写。
答: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问题6: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否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设计项目负责人。
问题7: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是否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答:可以,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不做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这四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他显示有签章的内容处均不做签章要求。
问题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载明,独立投标人(施工资************居环境范例奖的赋分?
答******居环境范例奖,本项目对******居环境范例奖不计分。
问题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载明,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奖项中,省级施工奖项为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省级优质工程奖,但在评分办法中还写了省级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的赋分,是否删除评分办法中省级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的赋分?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勾选省级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本项目对省级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不计分。
问题10:本次管网改造涉及新建和改造,以及管道清淤修复,请提供已有的管线物探、管道检测资料。
答:可研文本中已提供管线物探资料、清淤修复量及估算。管道检测资料是下一步中标单位需进行深度排查后方可形成的资料成果,无法提供。
问题11:本次招标挂网附件提供的可研设计成果不全,提供的CAD文件为PDF文件转换形成,无法进行编辑,请补充提供可供编辑的CAD文件。
答:经核查,本次招标挂网附件提供的可研设计成果齐全,其中有部分图纸缺失地形资料情况,已重新提供。
问题12:2023-202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已于2025年5月30日到期,2021-2022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已于2024年10月18日到期,且目前湖南省最新省内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优质工程奖均未发布,因此建议取消本项目省级施工奖项加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第14.3.1(3)条载明,“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期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请明确每期的周期是多长。
答:原则上每期周期不超过3个月。
问题14: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可否为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的任意一名正式员工?
答:可以
问题1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落款的地方可否仅填写牵头人名称?
答:投标文件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这四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他显示有签章的内容处均不做签章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签署。
“共同投标协议”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签署,“共同投标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问题16:******发改委2025年7月21日发的“关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其他类型招标项目全量采用“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7月28日起,全省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监理、货物、服务类招标项目进入“机器管招投标”全量试运行阶段。除负面清单以外项目,一律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根据[湘发改法规规〔2025〕371号]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所述项目,但未采用机器管招标,且本次招标文件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唯一性、指向性,缺乏公正性、竞争性,请更改招标方式。
答: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湘发改法规规〔2024〕958 号),本项目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核准,并由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不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模式招标。
问题1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多投一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项目。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项目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项目为其中标项目,其放弃的项目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其中所述的开福水厂与新开铺水厂均为独立项目,招标文件此条表述属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的公平权益,请修改。
答:多投一中原则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长沙市开福、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质效提升工程项目,项目高度类似,且同时进行,时间紧,任务重,工程实施范围广,为了保证项目竞争性,避免中标人履约能力不足,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故只允许中一个项目。
问题1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对应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评奖当年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 (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湖南省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芙蓉奖)和湖南省优质工程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施工省级奖项是否不予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请问投标文件中除了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方签署的地方外,其他需要填写投标人名称的地方,是否都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全称并只要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或盖章?
答:投标文件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这四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他显示有签章的内容处均不做签章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签署。
“共同投标协议”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签署,“共同投标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问题20:对于施工项目标化工地获奖加分、设计获奖加分和施工获奖加分的项目专业类别有争议的,如果获奖文件不能体现获奖项目的类型或分类,是否需要提供项目专业类别的证明资料,如“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项目专业类型或分类的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获奖文件能够分辨专业类别的,以获奖文件为准;获奖文件中无法分辨专业类别的,以奖项申报材料(须提供省级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协会盖章的相应材料)中载明的专业类别为准;仍然无法辨别专业类别的,须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无法辨别项目专业类别的,该奖项、标准化工地等不予计分。
问题21:投标函格式-七、投标保证,采用保函无格式,是否只需附网页截图?
答******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购买成功截图证明材料。(具体以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示的保证金到账信息为准)
问题22:投标函部分无法编制页码,请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中的“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不填或划“/”?
答:可以
问题2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技术方案格式(暗标)”中的总承包方案(暗标)格式下有一段文字,请问投标软件中在上传总承包方案时,是否保留这段文字还是删除?
答:此段文字描述是技术方案格式(暗标)的编制要求,与投标文件具体内容无关,无须将此段文字上传投标文件。
问题24:由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合同专用条件的表述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第6条“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是否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填写:中标金额的8%?
答:可以
问题25: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第8逾期竣工违约金、9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和11质量保证金额度在合同专用条件中未明确,请问是否可以都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答:可以
问题26:请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设计项目负责人吗?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设计项目负责人
问题27: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是牵头单位,请问投标函及附录部分的“十四、其他”中要求的承诺等相关资料,是由施工单位出具还是设计单位出具?
答:投标文件必须签章的内容只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共四处,这四处均须按相应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他显示有签章的内容处均不做签章要求。
问题28:付款方式中“凭结算审计报告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80%;结算审定金额的17%按照整治后项目进水BOD5浓度目标进行成效考核合格后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3%在成效考核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详见附件成效考核条款说明)”,项目审计结算时间较长,项目资金压力大,是否可将付款比例调整为“凭结算审计报告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85%;结算审定金额的12%按照整治后项目进水BOD5浓度目标进行成效考核合格后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3%在成效考核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详见附件成效考核条款说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此项为招标人付款标准,不做修改。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对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结果无明确的计分标准及计分依据,故本项目对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结果不计分。如投标截止时间前,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了湖南省芙蓉优质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结果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中的计分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运维三个部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需要明确联合体各方单位内部的设计、施工、运维职责分工及合同工作量比例。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建安工程费用(含运营服务费)”修改为“建安工程费用(含运维服务费)”
4、本项目设计业绩要求中的“建安工程费”包含“设备费”。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北京时间)。
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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