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5-012473
项目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苗凤麟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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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采购公告
新疆******有限责任公司因塔城区域项目分布广泛加之交通不便,缺乏生产用车增加了员工的办公时间和成本费用的支出。为确保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拟采购长城炮商用版汽油版精英型自动四驱车一辆用于现场协调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方
******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项目名称(简称):新疆兵建工程机械塔城项目片区生产用车采购。
(二)服务地点:塔城各项目区。
(三)本次采购为塔城片区生产用车。
(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甲方提供所需生产用车采购服务;
(五)本次报价的价格仅用于确定的中标单位使用,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相应的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报价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公告的获取
本次采购采取线上领取采购文件及开标。
1、领取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领取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线上领取(******/)。
五、投标报价单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2.投标报价单产品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放报价单的产品规格及型号报价,不能私自更改报价产品规格及型号,如有更改报价单产品规格及型号的中标单位将视为无效投标单位,中标后甲方采购将严格按照本次报价单所报产品的价格进行采购。
3.递交方式:使用PDF版本报价文件扫描件(带红章)上传至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高新街盈科广场A座16楼
电 话:******
联 系 人:杨成鹏
2025年 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