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有限公司科技培训分公司培训班宾馆酒店服务采购,比选人为******有限公司科技培训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宾馆酒店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科技培训分公司培训班宾馆酒店服务采购,项目预算224423.20元人民币(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有限公司科技培训分公司培训班宾馆酒店服务采购。
1.2.2服务期限:2025年8月30日-9月20日。
1.2.3服务地点:山东聊城。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24423.2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5.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5.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9.5.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5.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5.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9.5.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5.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5.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5.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9.5.10被列入中国通服总部级或湖南省级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所列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项目联系人邮箱******8@qq.com(网上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4.3 报名所需资料:
11.3.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11.3.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递交方式:纸质递交;递交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有限公司科技培训分公司一栋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能参加现场开标的参选人的参选资料以快递公司实际送达时间为准)。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只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科技培训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128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
比 选 人:******有限公司科技培训分公司
2025年8月18日